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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时间:2019-11-28 17:00:11
一、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一般规定
1、安装电工应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独立操作。非专业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使用各类电动工具,应符合国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的有关规定。
3、作业专用工具的绝缘性能、机械强度、材料结构和尺寸应符合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且严禁他用,并应定期进行检查、校验。
4、进行电气安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得上岗操作。现场施工必须有两人以上方可作业。
5、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灯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6、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7、接地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8、装设接地线必须两人进行,操作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除时的顺序与装设顺序相反。
二、配线安装
1、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2、安装照明线路时,作业人员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3、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馒弯时,应背向楼心,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应避开。
4、大管径管子灌沙熄管时,沙子应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5、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两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6、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时用力应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7、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作业。天棚内施工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8、熔化焊锡使用的工具应干燥,防止熔化过程中爆溅。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三、配电电缆敷设
1、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放在车厢前部,并用钢丝绳固定牢靠,随车运输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卸车时电缆盘严禁往下推摔。
2、人工滚运电缆时,应按电缆盘上箭头指示方向进行,路面有坡度时不宜超过150,推盘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万,两侧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电缆盘轴申心。
3、电缆盘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盘轴中心孔内穿钢管、在锅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缓慢而平稳进行。
4、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段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防护栏杆和警示标牌。电缆沟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5、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进行。架设电缆盘的地面必须平实。放线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
6、人力拉引放电缆时,电缆应从盘的上部引出,且不得猛拉猛跑,应用力均匀、速度平稳。敷设电缆时,站在拐角处的人贡,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
7、电缆敷设过程中在电缆过管部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距离管口过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8、竖直电缆敷设时,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敷设完毕,应立即进行固定、卡牢。
9、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施工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有积水应排除干净。
10、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进行电缆沟内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断电,并应采取绝缘隔板等错施。在负荷l0kV以下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
11、同沟直埋电缆施工时,宜先敷设高压电缆,后敷设低压电缆,交叉时,应高压在下、低压在上。穿越公路或区域主干道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12、电缆井内敷设时,电缆井口应设专人看守。作业前应排除井内浊气。井内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并做好防火、防水及防止高处落物等措施。
13、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电缆敷设完毕如剩余较长,必须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14、电缆金属护套、电缆支(桥)架、电缆托盘等均应按规定进行接地或接零。
15、电缆头的配件、绝缘材料等应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电缆头从开始剥切到制作完毕必须连续进行,一次完成,以免电缆受潮。
16、室外制作电缆头时,应在气候良好的条件下进行,并应有防止灰尘和外来污物的措施。在制作充油电缆头时,周围空气的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0%o
17、熬电缆胶时操作人员应戴帆布手套及鞋盖。搅拌或捏取熔化的电缆胶或焊锡时,应便用预先加热的金属棒或金属勺,防止发生爆溅烫伤。
18、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四、防雷、接地和接零
1、高出屋面的金属物不装接闪器时,应与屋面避雷带相连接。当构筑物本身为厚度不小于4mm的金属物时,不另装避霄针和引下线,只在底部接地。
2、避雷针高度超过45m后,对距地面45m处的保护角为零。超过30m的高层建筑不宜采用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并应采取防雷侧击保护措施。
3、高层建筑从30m高度起,每向上三层应在结构圈梁处敷设一条一25X4的扁钢,环绕建筑物形成一环状水平避雷带并与避雷引下线相连接,以防止侧向雷击。
4、建筑物30m高度以上的金属栏杆、金属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体应与防霄装置连接。铝合金窗可利用其固定扁钢同避雷线进行连接。
5、避雷针针体规格和结构应由设计确定,并根据设计图纸制作。避雷带的规格除应符合设计规定外,一般圆钢不宜小于少8,扁钢不应小于一12X4。避雷装置的引下线、接地线均应使用裸导体。
6、利用建筑物钢筋等作引下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柱或剪力墙中的钢筋作防雷引下线时,应选用不小于小16的主筋,一般不宜少于两根。钢筋应通长焊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im。
2)金属框架、柱、消防梯、电梯导轨、烟囱铁爬梯等均可作引下线,但所有金属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
3)壁厚不小于4mm的金属烟囱和金属罐等,可不另设引下线,但金属筒体底部应可靠接地。
7、避雷针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结构独立避雷针的混凝土基础强度达到70乃后方可树立塔体。
2)针塔组装时不得重力敲击,吊装点应不少于3处。塔体必须垂直于地坪面,各部位安装误差不得大于士Imm。
3)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避雷针,底座应与屋面板同时捣制,并预埋地脚螺栓或铁件,将针体底板用地脚螺栓固定或与预埋铁件焊接。
8、避雷带(网)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避雷带应平直,应比屋面高出200㎜;
2)在屋脊或女儿墙上宜预埋支架,在平屋顶可固定于预制混凝土支座上。
3)避雷带在支架上的固定宜采用电焊双面焊接或用卡子固定,支架(座)间距一般不宜大于1.5m。搭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9、引下线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引下线应沿建筑物的外墙敷设·敷设路径应尽可能短而直。当不可能直线引下时应走弧线,避免采用直角或锐角的走线方式。弯曲开口处的距离不得小于弯曲部分线段实际长度的1/10倍。
2)引下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面积应不小于IOcm",焊接点必须做好防腐处理。
3)采用多根明装引下线时,宜在每根引下线距地面约1·8m处设置断接卡子。
4)引下线距地面1·6m段应加以保护,但不宜采用钢管。当采用钢管保护时,应将钢管两端与引下线连接。
10、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2。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11、装设接地线必须两人进行,操作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之相反。装设、拆除作业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12、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若接地段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