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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时间:2019-11-28 17:08:22
工程部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以及有关法规,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
二、参与制定本部门内部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参加本部门内部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交底活动,并根据情况随时提出确保安全施工的补充措施和意见。
四、协助领导做好部门(二级)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对本部门职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指导和监督项目施工队安全员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
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特殊情况有权要求先停工,消除隐患后再恢复施工。
六、负责本部门发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报公司备案,参与公司发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